工伤出院的结算方式主要 取决于是否已完成工伤认定 。以下是具体情况下的结算方式:
- 已完成工伤认定 :
-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协议机构就医时,符合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条件的治疗费用,由就诊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只需承担自费部分医疗费用,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未完成工伤认定 :
- 工伤职工需要先行自费(医保)结算治疗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退回自费(医保)结算费用,重新进行联网结算,由就诊医疗机构退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个人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特殊情况 :
- 如果就诊医疗机构无法退还医保结算费用,工伤职工需携带发票、清单、病历及工伤认定等相关资料前往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费用的零星报销。
综上所述,工伤出院的结算方式主要是通过医保报销或自费,具体取决于是否已完成工伤认定。建议工伤职工在就医时主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能够及时进行联网结算报销,减少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