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政策依据: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103号)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晋医保发〔2022〕12号)
报销范围:
-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2024年7月起执行):
- 起付线: 按次起付,一、二、三类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80元、50元、30元。个人累计达到起付300元后,取消门诊起付线。
- 封顶线: 在职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退休人员300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一类机构55%,二类机构60%,三类机构65%。
- 退休人员:一类机构60%,二类机构65%,三类机构70%。
其他规定:
- 在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费用,支付比例按照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 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2025年1月起执行)
报销范围:
-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2025年1月起执行):
- 起付线: 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元/次,其余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一类收费项目:45%。
- 二类收费项目:55%。
- 三类收费项目:60%。
其他规定:
- 异地就医门诊报销比例相应降低10%。
- 大病报销“特病”按照60%报销。低保人员按30%医疗救助。
3. 慢特病门诊报销
政策依据:
-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2019年)
报销范围: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特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 起付线: 60元/年。
- 报销比例:
- 甲类药品:60%。
- 乙类药品: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高血压患者:260元。
- Ⅰ型糖尿病患者:480元。
- 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360元。
报销流程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 携带有效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件前往签约医疗机构就诊。
- 就诊结束后,在结算时出示相关证件,医院会核验医保资料并进行费用结算。
- 个人支付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剩余部分根据医保政策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 核对报销信息,保持医疗票据完整性,确保符合报销条件。
以上信息为山西省医保门诊报销的最新政策和流程,具体执行细节和最新动态请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为准。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