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制度于 2003年1月10日 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该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从2003年起,新农合制度在全国部分县、市、区开始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到2010年,新农合制度已经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2009年,新农合试点覆盖面扩大到全国10%的县(市、区、镇),并逐步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综上所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开始实施,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