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市医保(城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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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或村中心卫生室:60%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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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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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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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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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不设起付线,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报销。
-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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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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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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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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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不同区间内,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如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300元以下可报销30%,300元至2000元可报销70%,2000元以上则报销50%。
-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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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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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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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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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 市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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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政策内费用报销60%-65%,起付线约2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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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报销40%-50%,起付线50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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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报销20%-30%,起付线10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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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叠加政策: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后,按50%-70%比例分段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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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低保户、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在基本医保基础上额外享受医疗救助(最高可覆盖95%费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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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尤其在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时,报销比例可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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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尤其在三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仅为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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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病和特殊群体,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提供了更高的报销比例和额外的医疗救助,建议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