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异地就医报销分为两种情况: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办理方法:
一、直接结算
完成资格认定和备案:
在参保地完成特殊门诊病种待遇资格认定。
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就医时主动告知:
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需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
按就医地管理要求结算:
医生会按照就医地管理要求,专病专治,合理用药。
结算时,属于可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将按照参保地规定待遇单独结算。
二、手工报销
全额自费结算:
如果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所有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都不能实现跨省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
准备报销材料:
一般需要提供医疗票据、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社保卡等材料。
回参保地报销:
将上述材料带回参保地,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和流程,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注意事项
了解报销政策: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参保人的门诊慢特病不属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0个病种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能实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需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