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病种以及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报销比例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慢性病 :如福建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 22 种,报销比例 70%,月限额为 130 元。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 :报销比例往往更高,甚至可达 80% 以上,具体比例根据病种和治疗方式有所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
门诊慢性病 :报销比例 80%,最高支付限额根据不同病种有所区别,如城镇职工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其他病种 400 元 / 月,重症肌无力合并其他病种 420 元 / 月,其他合并病种 300 元 / 月。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 :报销比例较高,如福建福州市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普通门诊的 78% 提高到特殊门诊的 85%。
部分地区特殊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福建 :福州市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特殊门诊报销比例由普通门诊的 88% 提高到特殊门诊的 90%。
天津 :2025 年,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救助标准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 50%,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救助限额为特困人员 1000 元,其他救助对象 400 元。
呼和浩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诊后凡符合门诊特殊用药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一个自然年度城乡居民年度累计 400 元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 65% 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确诊后凡符合门诊特殊用药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一个自然年度城镇职工年度累计 300 元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 80% 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