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方式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住院费用:参合农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凭合作医疗证、卡和户口本预交一定额度的押金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只需结清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
门诊费用: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和卡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门诊补偿费用,门诊医疗总费用减去门诊补偿费用后,剩余部分由参保农民现金结算。
先垫付后报销
异地就医:如果参合人员在异地就医,通常需要先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到参保地,向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申请报销。
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般也需要先垫付费用,再拿着相关材料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特殊情况:如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先垫付费用,再按规定流程报销。
特殊情况
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在一些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的报销中,可能需要先垫付费用,再进行报销。例如,对于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可能需要先垫付,然后再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转诊就医:农民经批准到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可先自行垫付有关费用,再由本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及时审核报销。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方式既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即时结算,也有先垫付后报销的情况,具体取决于就医的地点、医疗机构的性质以及是否为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