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医保在省医院的报销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医院等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
湖南省
职工医保: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居民医保: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河南省
职工医保:在省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1500-7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7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68%。
居民医保:在省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1500-7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7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68%。
北京市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费用增加时报销比例可提升至90%或更高。
居民医保: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郑州市
职工医保:在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2000-8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8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65%。
居民医保:在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2000-8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8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65%。
铜陵市
居民医保:在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50%。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规定来确定。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院,了解详细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