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青岛医保门诊报销的最新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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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待遇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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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职工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参照青岛市待遇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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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职工参保人,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青岛市待遇政策,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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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参照青岛市待遇政策执行(其中,在校大学生按照一档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执行,回青岛后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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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与本市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加计算,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不再纳入报销。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自由就医 :
- 全面取消职工参保人门诊就医只能在医疗机构定点签约的限制,在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实现自由就医,按相应比例结算报销。
-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
- 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5个门诊慢特病的基础上,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制性脊柱炎等5个病种,实现医保跨省直接结算。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
- 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了支付就医购药个人费用外,还可为省内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 医保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 :
- 医保码就医购药实现全流程应用。
- 门诊大病种类 :
- 青岛的门诊大病种类共有50种,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到社保部门办理,在医院门诊买药可享受报销待遇。
- 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
- 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包括442种西药(以通用名计)、247种中成药,中草药按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常用诊疗项目74项。签约职工在本人签约社区发生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6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60%。使用基本药物的支付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签约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在本人签约社区发生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使用基本药物的支付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参保人自签约之日起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医保门诊报销的便捷性和覆盖面,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