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中医诊所的最新规定如下:
- 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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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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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名中药师,若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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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协作:护士要有执业证书,且学过中医护理知识技能。
- 场地设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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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应选交通方便、人多且中医医疗资源分布均衡的地段,远离污染源和嘈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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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布局:诊所面积至少40平米,布局科学,包括诊室、治疗室、药房、煎药室(若有煎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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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需具备诊桌、诊椅、脉诊设备、诊疗桌椅、治疗床、急救设备等基本设备,并根据诊疗范围配备相应设备。
- 诊疗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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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明确中医内科、外科、针灸推拿科等范围,不得超范围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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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规范:诊疗时医师病历、处方需写规范,详细记录患者病情、诊断、治疗方案,方便追溯评估。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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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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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环保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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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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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各项医疗管理制度,包括诊疗规范、病历管理、药品管理等制度,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 申请与备案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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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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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包括《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消防应急预案等。
这些规定旨在简化开办中医诊所的流程,降低准入门槛,同时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建议申请人在开办中医诊所前,仔细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法规,确保符合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