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被称为“各族自治县”是因为其少数民族人口占比高达81.2%,且境内苗族、彝族、仡佬族、壮族、汉族五大民族人口比例均衡,无单一民族占绝对优势,因此采用“各族”联合自治的命名方式,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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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构成的独特性
隆林聚居着苗、彝、仡佬、壮、汉五大民族,另有待识别的徕人等群体。其中,少数民族总人口占比超八成,但具体到单一民族(如苗族占比约26%、壮族约55%),均未形成绝对主导,符合“联合自治”的政策逻辑。 -
历史与政策的结合
1953年,隆林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成立“各族联合自治区”,1955年更名为“各族自治县”。这一命名既避免了冗长的民族枚举(如“苗族彝族仡佬族壮族自治县”),又体现了多民族平等共治的特色。 -
文化多样性的象征
隆林被誉为“活的少数民族博物馆”,拥有跳坡节、火把节等11项自治区级非遗,各民族风俗交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价其“人文景观与民族风情多姿多彩”,进一步强化了“各族”命名的文化内涵。 -
全国范围的稀缺性
中国仅有两个“各族自治县”(另一为广西龙胜),隆林的命名具有标志性意义。历史上曾存在防城、连阳各族自治县,后因行政区划调整取消,凸显隆林的特殊地位。
提示:隆林的“各族”之名,既是民族融合的生动写照,也是政策灵活性的体现。若想深度体验多民族文化,不妨探访其民族博物馆或参与传统节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