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官方发布的通知,广东汕尾市海洋伏季休渔期安排如下:
一、休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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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2023年5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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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2023年8月16日12时
二、休渔海域
覆盖广东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三、休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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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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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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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张网渔船需从5月1日12时起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具体结束时间由沿海省级渔业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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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具渔船需报备并执行禁渔规定,建立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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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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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休渔期提前至5月1日,结束时间缩短至8月16日,是史上最严休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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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间持续打击“三无渔船”,强化渔业资源保护
五、影响说明
休渔期内禁止商业捕捞,预计本地捕捞海鲜供应将减少,旨在促进渔业资源增殖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通告及权威平台发布的内容,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