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业杨先春案涉及的主要人员为杨先春本人,其担任的职务及调查结果如下:
一、涉案人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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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杨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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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6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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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山东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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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省委党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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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曾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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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2023年7月被查,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5年2月被移送检察机关
二、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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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理想信念与主体责任失职
杨先春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未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导致企业政治生态严重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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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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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 :2002年至2023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人事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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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钱交易 :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占用公房,插手下属企业经营,干预监督执纪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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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腐败 :为亲属谋取私利,默许其通过民间借贷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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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纪律与廉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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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中央八项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宴请;瞒报个人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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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败坏,对亲属失管失教,导致系统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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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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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 :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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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裁 :2025年2月,其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四、相关背景
该案是甘肃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查处的重大腐败案件,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杨先春的落马不仅暴露了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薄弱环节,也引发了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