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的供暖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一、常规供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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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供暖时段
根据《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银川市常规供暖期为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法定停暖时间为每年4月10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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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试供暖时间
- 多数情况下,供热单位会在 10月下旬至11月初 开始试供暖,例如2022年、2023年及2025年均有提前至10月20日或11月1日启动试热的记录。
二、收费标准
居民供暖价格分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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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336立方米及以下,1.63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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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336-480立方米,1.96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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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480立方米以上,2.4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户收费标准为2.09元/立方米。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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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控权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气候变化调整供热时间,提前或延长供热,并承担相应成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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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供热单位需保证供热质量,回水温度不低于30℃、供水温度不低于38℃,并设立24小时应急抢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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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服务
供热企业需通过公示电话、上门服务卡等方式接受用户反馈,确保投诉电话8小时畅通。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规定、企业实践及近年调整情况,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