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以前,东北地区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主要分为以下阶段:
一、传统意义上的东北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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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省(1929年)
1929年奉天省改为辽宁省,成为东北地区的主要省份,范围包括今辽宁全境及内蒙古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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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吉林省在1929年前后已独立为省,范围涵盖今吉林全境及黑龙江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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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同样在1929年独立为省,范围包括今黑龙江全境及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
二、热河省的归属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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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省的设立(1928年)
1928年奉天省下辖的“热河特别区”改制为热河省,成为东三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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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省的归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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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长城抗战后 :热河省被日军侵占,东三省全部纳入伪满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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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抗战胜利后 :国民政府接收东北,将热河省并入辽宁省,东北地区重新划分为 东三省 (辽宁、吉林、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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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背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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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时期 (1932-1945):日本扶植溥仪建立傀儡政权,初期保留东三省行政区划,后扩大至19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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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的九省划分 (1945年后):因热河省并入辽宁,东北地区正式划分为 九个行省 ,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安东省、辽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
总结
1931年以前,东北地区传统上被称为 东三省 (辽宁、吉林、黑龙江),其范围在不同时期有所调整。1933年前热河省属于东三省,1933年后因日本侵占被伪满洲国接管,1945年抗战胜利后热河省并入辽宁,最终东北地区划分为九个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