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广州地区住宅建筑的大寒日日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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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应≥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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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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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住建筑: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应低于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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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区改建项目: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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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照时间带
以大寒日为标准的城市,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 8: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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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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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住宅内只要有一个窗户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即可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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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开发中,因建筑密度等因素,日照时间可能不连续,但需保证有效时段内的累计日照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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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适用于普通住宅,商业建筑或工业建筑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