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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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年龄为 50周岁 (2020年12月1日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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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
二、特殊工种与岗位相关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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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工在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并且45周岁后仍在该岗位上工作满5年,退休年龄可延长至 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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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工在45周岁前未在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但45周岁后在该岗位上累计工作满5年,退休年龄同样延长至55周岁。
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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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含个体工商户):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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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 :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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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固定工下岗失业人员 :退休年龄仍为 50周岁 。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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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全省将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至20年,但退休年龄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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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已明确将女职工退休年龄统一延迟至55周岁(2030年1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目前尚未执行该调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0年12月1日前参保人员,2020年12月1日后参保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