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关节炎诊断标准1987

临床上使用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诊断标准是二零一零年的新标准,目前的诊断标准和以前的诊断标准在临床上使用,但更常用的是二零一零年的诊断标准。标准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受关节的部分和数量,受关节以小关节为主,得分更高,以大关节为主的得分更低。第二部分是关节炎的病程,一般以6周为界,6周以上可评1分,6周以下不评分。第三部分是炎症指标,包括血沉和c反应蛋白,一个指标评价很高,不评价为零。第四部分是自身抗体,包括类风湿因子和CCP抗体,水平高的话评价稍高,阴性的话不评价。四大块的评分合计超过6分,可诊断类风湿性关节炎。 但是,不能完全根据诊断标准的评价结果,根据患者的其他表现、影像学的结果,如CT、x线、核磁等,根据医生的经验排除其他疾病,最终根据医生的经验和诊断标准进行综合诊断。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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